人類基因組DNA標準品指試劑盒配套提供的,有預知分型的DNA片段。法醫物證鑒定標準品DNA包括等位基因分型標準品、陽性對照標準品、分子量標準品。
人類基因組DNA標準品的有效性檢驗和使用:
1.標準品DNA常作為獨立包裝包含于相關STR檢測試劑盒內。對試劑盒進行有效性檢驗時,宜采用試劑盒提供的標準品DNA進行分型,并與試劑盒生產商提供的標準品分型圖譜進行比對。當分型結果滿足GA/T1163-2014中1要求時,可認為試劑盒及標準品滿足法醫物證檢驗要求。
2.在每批次PCR環節,要求同時擴增陽性對照標準品;在每批次毛細管電泳環節,要求同時檢測等位基因分型標準品、陽性對照標準品PCR產物、分子量標準品。
3.新購試劑盒內含有的標準品DNA或者單獨購買的標準品DNA經有效性檢驗合格后統一存放。
人類基因組DNA標準品的管理:
1.標準品DNA應由標準品管理員統一編號及管理。
2.DNA實驗室應建立標準品DNA的入庫登記表,一物一表,列出標準品DNA的名稱、編號、入庫日期、入庫量、有效期限等信息;標準品DNA的使用應及時登記領用日期、領用量及領用人等。標準品DNA入庫登記表和領用登記表參見附錄A(供參考)。
3.同一批次新購標準品DNA在開封后至少抽取一份進行有效性檢驗。
4.原則上必須在有效期限內使用標準品DNA。若標準品DNA已超過有效期限,實驗室應進行標準品DNA有效性檢驗并記錄。
5.對于有效性檢驗不合格的標準品DNA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進行作廢處理。